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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大型广告显示屏审批登记等事项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8:53:00  浏览:903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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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大型广告显示屏审批登记等事项的紧急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暂停大型广告显示屏审批登记等事项的紧急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权负责对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的管理。目前,我局正在抓紧制定《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出台之前,为切实加强对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自接本通知之日起,应立即停止对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的户外广告登记,在《办法》出台以前,暂不设立新的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
二、现有大型广告显示屏,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播出新闻的,应当选用国家通讯社、省和省级以上党委机关报正式发布的消息。不得播发其他消息。
三、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现有公共场所大型广告显示屏进行一次清理,摸清底数,督促主办单位及时完善管理措施;要有专人负责辖区内广告显示屏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清理结果,请于1月底前报我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监督管理中遇到重要问题,也请及
时报告我局。




199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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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1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2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刘 淇           

      二〇〇三年一月七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1999年10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