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4]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现将总局修订的《税务公文主题词表》及其使用说明印发给你们,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229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九日
税务公文主题词表
主 表
01 税务综合类(139个)
01A 税务(29个)
税收 涉外税收 中央税 地方税 共享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税额 税款 税源 税负 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
计税方法 起征点 免征额 征免 开征 不征 停征
优惠 减免 减征 免征 缓征 退税 豁免
01B 税法(61个)
税制 法律 法规 规章 条例 办法 细则 规定
规则 规程 规划 政策 制度 施行 实施 执行
工作 体制 权限 范围 解释 注释 认定 界定
确认 检查 执法检查 专项检查 验收 调查 处理
调整 变更 更换 补充 修改 修订 清理 整顿
纠正 更正 暂停 停止 废止 取消 撤销 改革
试点 申请 审议 审批 行政许可 审核 批准
核准 备案 生效 程序 特案 费改税
01C 纳税人(36个)
企业 公司 集团 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联营
股份制企业 乡镇企业 民政福利企业 校办企业
劳服企业 供销社 信用社 外商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 代表机构 驻外企业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 个人 个体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
农民 农户 外国人 外籍雇员 外国居民 华侨
港澳台同胞 扣缴义务人
01D 税务行政复议(13个)
复议 管辖 移送 受理 审理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例 诉讼 起诉 应诉 适用
02 税收制度类(207个)
02A 流转税(78个)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抵扣 价外费用 混合销售 代销 征收率
预征率 定额 专用发票 认证 选票 先征后返
即征即退 货物 农业产品 粮食 棉花 成品油 加油站
图书 饲料 化肥 农药 农机 农膜 种子 黄金 白银
电子出版物 加工 修理修配 机电产品
消费税 消费品 委托加工 卷烟 酒类 化妆品
护肤护发品 贵重首饰 珠宝玉石 汽油 柴油
汽车 摩托车 包装
出口退税 进口 出口 专用税票 免抵退
营业税 劳务 收费 铁路运输 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
建筑 安装 服务业 代理业 饮食业 旅游 仓储
租赁业 广告 物业
车辆购置税 电车 挂车 农用运输车
燃油税
02B 所得税(53个)
企业所得税 所得 利润 股息 利息 财产转让
股权 财产租赁 特许权使用费 境内 境外 扣除
列支 成本 费用 管理费 技术开发费 捐赠 损失
呆帐 坏帐 亏损 弥补 贴息 固定资产 折旧
赞助 赔偿 汇算清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地方所得税 预提税
抵免 饶让 特区 开发区 开放区 保税区 工业园区
个人所得税 工资 薪金 奖金 劳动分红 津贴 补贴
补偿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红利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02C 财产税(42个)
资源税 矿山 独立矿山 联合企业 矿产品 原油
天然气 煤炭 黑色金属 原矿 矿石 有色金属 盐
资源等级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 城市 县城 建制镇 工矿区
房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 产权所有人 原值
资产评估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船舶
印花税 合同 印花税票
证券交易税 证券 交易
遗产税 遗产 继承 赠与
02D 行为税(9个)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 增值额 评估价格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屠宰税
筵席税
02E 农业税收(16个)
农业税 常年产量 地方附加 灾歉
农业特产税 农业特产品
牧业税 牲畜
耕地占用税
契税 房屋 买卖 典当 交换 土地使用权
02F 其他征收项目(9个)
教育费附加 附加率
文化事业建设费
社会保险费
矿区使用费 费率
对台直接贸易调节税
其他收入
03 征收管理类(94个)
03A 计划(22个)
预算 决算 收入 指标 基数 追加 入库 返还
清欠 抵顶 核减 统计 数据 汇总 报表 口径
分析 测算 普查 立项 纳税能力
03B 征收(13个)
缴纳 解缴 扣缴 抵缴 代征 预征 补征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核定 延期 滞纳金
03C 管理(29个)
征管 税务登记 证件 代码 验证 注销 帐簿 凭证
完税凭证 式样 纳税申报 纳税资料 纳税地点 执法
税务处理 协查 集贸市场 税控装置 加油机 收款机
反避税 关联企业 转让定价 情报交换 税务代理
税务咨询 注册税务师 办税服务厅
03D 稽查(20个)
举报 偷税 逃税 骗税 抗税 欠税 违章 案件
扣押 查封 解除 拍卖 追缴 强制措施 纳税担保
保证金 处罚 罚款 赔偿
03E 发票(10个)
印制 使用 防伪专用品 监制章 工本费 换版
稽核 缴销 收缴
04 行政管理类(194个)
04A 文秘(45个)
机关 机要 印章 公文 档案 会议 文件 材料
发布 颁发 印发 报送 转发 补充 讲话 总结
批示 方案 决议 命令 决定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意见 批复 函 纪要 议案
纲要 要点 贯彻 信息 情况 资料 督查 调研
经验 交流 宣传 信访
04B 人事(57个)
行政人员 干部 公务员 考试 录用 聘用 职工
工人 招聘 合同制 家属 子女 知识分子 专家
聘任 任免 考察 考核 选派 选拔 推荐 任职
免职 职称 待遇 福利 离休 退休 退职 挂职
锻炼 竞争上岗 安置 转业 退役 调配 回避
机构 职能 设置 编制 评比 表彰 奖励 模范
先进 证章 证书 处分 辞退 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 行风建设 基层工作 援藏
04C 教育(10个)
学校 教师 学生 留学 培训 学习 教材 学历 学位
04D 监察(13个)
纪检 廉政建设 反腐败 纪律 监督 审查 受贿
贪污 非法所得 违纪 违法 查处
04E 财务(24个)
经费 补助 拨款 划转 计提 支出 包干 超支
核销 基建 装备 手续费 比例 会计 帐务 帐目
票证 核算 结算 清算 审计 收据 清产核资
04F 信息化(8个)
金税工程 计算机 软件 硬件 网络 数据库 病毒
04G 外事(22个)
外交 外交人员 国际会议 国际组织 国际合作 出访
出国 出入境 护照 签证 邀请 来访 谈判 会谈
协议 协定 议定书 换函 备忘录 安排 外国专家
04H 保卫(8个)
保密 安全 治安 防火 事件 事故 综合治理
04I 行政事务(7个)
行政 工作制度 活动 休假 疗养 后勤
05 经济综合类(149个)
05A 经济管理(47个)
经济 财政 工商 海关 产业 行业 改造 改组
改制 高新技术产业 投资 开发 西部开发 财产
资产 资金 资本 基金 集资 彩票 不动产
无形资产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财产使用权 商标权
著作权 商誉 产权 出让 转让 受让 经营 兼营
生产 建设 破产 承包 转包 租赁 出租 承租
转租 租金 招标 中标
05B 工业(22个)
冶金 钢铁 地矿 机械 设备 电子 化工 石化
航天 航空 核工 军工 轻工 食品 盐业 烟草
印刷 纺织 服装 建材 勘探
05C 交通(10个)
运输 铁路 公路 民航 机场 飞机 港口 码头 车站
05D 能源(6个)
石油 电力 电站 煤矿 核能
05E 邮电(4个)
电信 通信 邮政
05F 农业(12个)
农村 农场 农垦 农副产品 渔业 畜牧业 种植
养殖 饲养 捕捞 农民负担
05G 林业(4个)
林场 森工 绿化
05H 水利(5个)
防讯 抗洪 抗旱 三峡
05I 商业(21个)
商品 物资 期货 市场 销售 专卖 批发 零售
展销 采购 价格 仓库 储备 储运 外贸 外资
独资 合资 合作 电子商务
05J 金融(18个)
银行 保险 金融机构 信托 贷款 转贷 融资租赁
存款 储蓄 借款 利率 还贷 股票 债券 外汇
外币 汇率
06 一般综合类(100个)
06A 公安(4个)
警察 武警 非法组织
06B 司法(6个)
法院 律师 检察 劳改 劳教
06C 民政(15个)
灾害 灾区 慰问 救灾 赈灾 募捐 抗震 贫困地区
扶贫 残疾人 救济 以工代赈 烈士 抚恤
06D 科技(16个)
科学 技术 科普 科研 鉴定 创新 发明 实验
环保 节能 资源综合利用 地质 气象 地震 测绘
06E 文化(11个)
文艺 出版 版权 报刊 年鉴 发行 征订 电影
电视 音像
06F 卫生(7个)
医院 医药 防疫 计划生育 保健 医疗
06G 体育(5个)
运动员 教练员 运动会 比赛
06H 劳动(7个)
就业 失业 下岗 待岗 再就业 社会保障
06I 军事(6个)
军队 国防 军需 武器 人防工程
06J 党派团体(14个)
共产党 民主党派 社会团体 组织 工会 共青团
青年 妇联 妇女 儿童 协会 学会 基金会
06K 人大(4个)
议案 建议 选举
06L 政协(3个)
统战 提案
06M 民族(1个)
06N 宗教(1个)
附 表
01中国行政区域(56个)
01A华北(6个)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01B东北(4个)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01C华东(8个)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01D中南(7个)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01E西南(6个)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重庆
01F西北(6个)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01G台湾(1个)
01H香港(1个)
01I澳门(1个)
01J城市(16个)
大连 青岛 厦门 宁波 深圳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南京 武汉 广州 西安
成都 济南 杭州
02世界行政区域(229个)
02A亚洲(50个)
中国 蒙古 朝鲜 韩国 日本 越南 老挝 柬埔寨
缅甸 泰国 马来西亚 新加坡 文莱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东帝汉 尼泊尔 锡金 不丹 孟加拉国
印度 斯里兰卡 马尔代夫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格鲁吉亚
阿塞拜疆 亚美尼亚 巴基斯坦 阿富汗 伊朗 科威特
沙特阿拉伯 巴林 卡塔尔 阿联酋 阿曼 也门 伊拉克
叙利亚 黎巴嫩 约旦 巴勒斯坦 以色列 塞浦路斯
土耳其
02B欧洲(45个)
冰岛 法罗群岛 丹麦 挪威 瑞典 芬兰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俄罗斯 白俄罗斯 乌克兰 摩尔多瓦
波兰 捷克 斯洛伐克 匈牙利 德国 奥地利
列支敦士登 瑞士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英国 爱尔兰
法国 摩纳哥 安道尔 西班牙 葡萄牙 意大利 梵蒂冈
圣马力诺 马耳他 南斯拉夫 斯洛文尼亚 克罗地亚
波黑 马其顿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阿尔巴尼亚 希腊
02C非洲(57个)
埃及 利比亚 突尼斯 阿尔及利亚 摩洛哥
西撒哈拉 毛里塔尼亚 塞内加尔 冈比亚 马里
布基纳法索 佛得角 几内亚比绍 几内亚 塞拉利昂
利比里亚 科特迪瓦 加纳 多哥 贝宁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喀麦隆 赤道几内亚 乍得 中非 苏丹
埃塞俄比亚 吉布提 索马里 肯尼亚 乌干达
坦桑尼亚 卢旺达 布隆迪 刚果民主共和国 刚果
加蓬 厄立特里亚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安哥拉 赞比亚
马拉维 莫桑比克 科摩罗 马达加斯加 塞舌尔
毛里求斯 留尼汪 津巴布韦 博茨瓦纳 纳米比亚
南非 斯威士兰 莱索托 圣赫勒拿
02D大洋洲(25个)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巴布亚新几内亚 所罗门群岛
瓦努阿图 新喀里多尼亚 斐济 基里巴斯 瑙鲁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帕劳
北马里亚那群岛自由联邦 关岛 图瓦卢
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 西萨摩亚 美属萨摩亚
纽埃 托克劳 库克群岛 汤加 法属波利尼西亚
皮特凯恩群岛
02E美洲(52个)
格陵兰 加拿大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美国 百慕大
墨西哥 危地马拉 伯利兹 萨尔瓦尔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 哥斯达黎加 巴拿马 巴哈马 古巴
特克斯群岛和凯科斯群岛 开曼群岛 牙买加 海地
多米尼加 波多黎各 美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圣基茨和尼维斯 安圭拉 安提瓜和巴布达 蒙特塞拉特
瓜德罗普 多米尼克 马提尼克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 巴巴多斯 格林纳达 纳丁斯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荷属安的列斯 阿鲁巴 哥伦比亚
委内瑞拉 圭亚那 苏里南 法属圭亚那 厄瓜多尔
秘鲁 巴西 玻利维亚 智利 阿根廷 巴拉圭 乌拉圭
使 用 说 明
为适应税务机关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便于标引和计算机管理检索税务机关的公文,根据《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和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结构务求合乎逻辑,涵盖面宽,便于使用,体现文档一体化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对1998年印发的《税务公文主题词表(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税务公文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对词表的结构和主题词的类别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一些可以用其他主题词替代和不常使用的词作了删除,增加了部分新词。词表用于标引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和各地税务机关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办公厅的文件。
一、体系结构
词表共由8类1168个主题词组成,分为主表和附表2个部分。主表有6类883个主题词,附表有2类285个主题词。词表分为3个层次。第1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如“税务综合类”、“税收制度类”等。第2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税务综合类”中的“税务”、“税收制度类”中的“流转税”等。第3层是类属词,如属于流转税范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第2层和第3层统称为主题词,用于文件的标引和检索。
二、标引方法
(一)一份文件的标引,最多不超过6个主题词。主题词标在文件的抄送栏之上,顶格写。
(二)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区域词标在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之前。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先标类别词“营业税”,再标类属词“保险”、“免征”,然后标区域词“北京”,最后标文种“批复”。
(三)一份文件如有2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标反映上述各个主题的类别词,再对所属主题内容依次标引。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达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信息工作的通知》,先标反映上述2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税务”;再标反映第一个主题内容的类属词“会议”;然后标反映第二个主题内容的类属词“信息”,最后标文种“通知”。
(四)主题词的标引应通过分析公文所表述的内容,同时结合标题,提炼出该文件真正具有检索意义的主题概念,并将其准确、规范地转换为词表中的主题词。标引时,对可有可无的主题词不必标引,有专指的主题词就不用涵盖面比其大或比其小的主题词,有单个主题词能表达含义的就不用组配的主题词。
(五)根据需要,可将不同类别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
(六)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只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
(七)凡上报国务院的文件,必须先标类别词“税务”,再按规定标其他词。
(八)各地报送给当地党委、政府的文件,按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标引公文主题词。
(九)在标引公文主题词时,遇到新开征的“税种”名称和新的专用名未列入本词表的,可作为自由词用于标引。
(十)凡利用主题词查找有关文件,必须依照主题词的标引方法找出相应的主题词,即使用的主题词必须是标引该文件的主题词。
三、词表管理
(一)本词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将根据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主题词表进行不定期修订。
(三)本词表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批转《丹东市投资类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批转《丹东市投资类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丹东市投资类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对项目代办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于国平同志为组长、副秘书长鄂显厚同志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外贸局、工商局、招商局为成员单位的项目审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项目代办工作。对于一般性的项目审批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实施,重大项目采取领导现场办公的方式,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问题,加快项目审批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确定一名县(市)区的领导,负责主抓项目审批代办工作。
二、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代办专门机构,负责审批事项的代办服务。各县(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代办服务机构。各县(市)及合作区的代办服务机构设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内各区的代办服务机构设在区招商部门,并适当向街道办事处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全市项目代办服务网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与市招商局要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对项目进行筛选和对接,并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实行代办服务,以促进项目尽快建设实施。
三、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协同办公意识,认真落实“四个一”的审批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窗口审批工作效能。凡窗口能够现场办理的,一律现场办理,需要部门领导签批的,实行部门领导现场办公、现场签批。对代办项目要按照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保证项目审批的顺畅办理。
四、开展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市和各县(市)区项目代办机构应按照“边组建、边工作、边完善”的原则,加强与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的联系,注意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研究解决项目代办工作中的问题。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丹东市投资类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或投资者在办理建设项目或注册登记等投资类审批事项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可提供项目代办服务。
1、境外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2、域外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3、应企业或投资者要求,其它需要代办服务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应按照“及时介入、一口受理、专人承办、联合审批”的程序进行。
1、及时介入。代办服务机构应及时与企业或投资者建立联系,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审批相关材料的准备,促使项目及早进入审批环节。
2、一口受理。经征得企业或投资者同意,项目代办服务机构一口受理代办项目委托事宜。
3、专人承办。项目代办服务机构指定专门代办人员协助企业或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联合审批。凡列为代办服务项目的,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按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办法优先办理。
第四条 设立丹东市项目代办服务专门机构,负责项目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承办事宜。
1、协助企业或投资者准备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材料。
2、协助企业或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为代办项目提供审批服务。
4、组织指导全市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对代办项目审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五条 各审批部门或审批窗口在办理代办事项审批业务时,要主动配合项目代办机构的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代办项目审批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1、认真执行充分告知制,一般事项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复杂事项可二次补充告知。
2、代办事项凡能在窗口就地办理的一律在窗口办理,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窗口人员协调部门内部实施。
3、项目代办中涉及联合审批的,按《丹东市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不参加项目联审会议的实行“缺席默认”。
4、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实行“超时默认”。
第六条 中心对各审批部门或审批窗口审批行为进行考核和监督,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按《丹东市对损害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